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贸易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而服务贸易是贸易强国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支撑。2025年8月26日,国务院以“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为主题,进行第十五次专题学习。当前,我国外贸面临的外部风险挑战明显增多,服务贸易在贸易强国建设中的地位愈发重要。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较快,规模位居全球前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和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必须把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为此,本文在总结过去五年服务贸易发展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思路和路径建议。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基础
过去五年,我国服务贸易经受住疫情冲击和外部贸易壁垒不断增加的不利影响,总体保持增长态势,继续位居世界前列,2024年服务进出口规模超过1万亿美元。尽管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也存在一些制约服务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但当前我国服务贸易运行总体平稳,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持续提升,在新形势下具备为贸易高质量发展和强国建设发挥重大支撑作用的基础条件。
(一)进出口规模稳步增长,贸易地位不断提升
一是服务进出口规模突破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第二大国地位持续稳固。2020—2024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6617.2亿美元增长至10564.6亿美元,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份额稳定在6%以。
二是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总额中的占比持续提升,成为稳定外贸增长的重要力量。2020—2024年,我国服务贸易保持高速增长,年均增速达12.4%,较货物贸易高5.1个百分点;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总额中的占比从12.4%提升至14.6%,比重提升2.2个百分点(见图2)。其中,服务出口年均增长12.3%,增速较货物出口高3.9个百分点,占比从9.8%提升1.3个百分点至11.1%;服务进口年均增长12.4%,增速较货物进口高6.7个百分点,占比从15.6%提升3.5个百分点至19.1%。
(二)传统服务贸易占比较高,服务贸易结构仍待优化
2020—2024年,我国传统服务贸易总额从3504.6亿美元增长至6267.1亿美元,贸易规模增长了78.8%,年均增速达15.6%,在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中的占比由53.0%提升至59.3%,增加6.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规模从2939.8亿美元增长至4056.9亿美元,贸易规模增长38.0%,年均增速为8.4%,在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中的占比由44.4%降至38.4%,占比下降6个百分点(见图3)。
(三)服务贸易国际布局相对集中,区域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从国际市场结构看,我国服务贸易伙伴表现出高度集聚性特征,集中于发达经济体。截至目前,我国共与澳大利亚、巴西、芬兰、德国、印度、爱尔兰、新加坡、英国、日本、葡萄牙、阿根廷、巴拿马、乌拉圭和俄罗斯等15个国家签署双边服务贸易合作备忘录,达成并实施《金砖国家服务贸易合作路线图》《中国—中东欧国家服务贸易合作倡议》,确立服务贸易重点合作领域,并承诺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服务贸易统计、服务业行业标准与认证等方面加强信息交流共享。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2024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2024年我国前十大服务贸易伙伴依次为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新加坡、日本、德国、英国、韩国、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与其服务贸易额合计为6832亿美元,在服务贸易总额中的占比为69%。其中,与中国香港地区、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双边服务贸易中,旅行服务占比最大;与新加坡、日本、韩国的双边服务贸易中,运输服务占比最大;与德国、爱尔兰的双边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等领域。
从国内区域布局看,上海、广东、北京等发达地区服务贸易占比较高,中西部地区服务贸易潜力有待释放。得益于开放程度、产业基础、营商环境等多方面优势,东部地区一直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核心引擎。商务部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东部地区服务贸易占比为89.8%,展现出强大的市场集聚效应。其中,上海、广东、北京三省市“领头羊”作用明显,贸易规模居于前列。相较而言,我国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服务贸易占比仅为10.2%,贸易规模不足东部地区的1/5。但这些地区拥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中医药等特色资源,可充分依托文旅服务、健康服务等领域打造差异化出口优势。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化,RCEP区域合作的拓展以及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的完善,叠加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服务转型升级,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服务贸易发展面临多重机遇,有望突破发展瓶颈,实现服务贸易规模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
(四)服务贸易逆差较高,综合发展水平趋于提升
一是我国服务贸易逆差较大,近年来逆差规模有所扩大。2020—2024年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额呈现先下降后增长态势。2021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收缩67.4%至327.3亿美元,成为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最小的年份。随着全球疫情防控措施的逐步放宽以及旅行限制的取消,旅行服务贸易逐渐实现恢复性增长,加剧了我国的服务贸易逆差状况。2024年全年,我国服务贸易总体逆差额高达1646.7亿美元,基本和2023年水平持平(见图4)。世界主要服务贸易大国中,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均处于贸易顺差状况,顺差规模依次为2951.5亿美元、2475亿美元、529.5亿美元,与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形成鲜明对比。
二是服务贸易发展指数排名近两年有所上升,综合发展水平趋于提升。根据商务部研究院发布的历年《全球服务贸易发展指数报告》,2020—2024年,我国服务贸易综合竞争力指数从第20位跃升至第15位。2025年最新报告显示,我国服务贸易排名第10位,迈进全球服务贸易综合竞争力指数前十强行列(见图5)。我国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主要得益于服务贸易规模较快增长、结构不断优化,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韧性强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结果。
二、当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的战略形势
当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明显抬头,贸易壁垒显著增多,尤其是美国特朗普2.0政府针对全球加征的高额关税,极大改变了全球贸易环境,这对全球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构成严重挑战,也势必会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从全球和外部形势看,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但危中有机,也面临新的机遇。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是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导致服务贸易壁垒增多。近年来,各经济体倾向于采取“以邻为壑”的贸易政策,通过国内法规、签证限制、数据本地化要求及市场准入歧视等非关税手段,变相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以保护本国产业与就业,保护对象从传统货物贸易逐步延伸至金融、数字服务等服务领域。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数据,全球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DSTRI)从2014年的0.168上升至2024年的0.182,限制程度上升8.5%。同时,贸易保护主义氛围助长了“经济主权”思潮,促使各经济体加强服务进口等审查,尤其是在涉及敏感数据的关键服务部门,进一步加剧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数字鸿沟”。
二是全球经济低迷降低潜在服务市场增长空间。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态势整体放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2025年和2026年全球经济增速的预测值分别为3.0%和3.1%,低于2024年3.3%的增速(见图6)。由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和预期贸易限制收紧,IMF预计2025年和2026年全球贸易(货物和服务)增速将放缓至2.6%、1.9%,较2024年3.5%的增速明显回落。全球经济低迷、贸易疲软,将抑制运输、保险等相关服务需求。传统服务市场面临萎缩,部分新兴服务市场地缘政治风险犹存(如俄乌冲突等),大大限制全球服务贸易的市场增长潜力。
三是美国对全球加征高额关税势必会对服务贸易合作带来负面影响。2025年以来,特朗普2.0政府推行的关税政策及全球范围内的反制措施,加快推动全球供应链区域化重构,显著加剧国际经贸环境的恶化,不仅扰乱了全球货物贸易秩序,也对服务贸易发展造成冲击。其一,关税战对货物贸易依赖性较强的生产性服务冲击较大,如加工维修、运输、保险等服务规模将会收缩。其二,关税战可能减少全球经贸活动,而支撑全球经贸活动的商务服务、数字服务、技术和知识产权等服务领域也可能受到影响。其三,关税战将会引发服务贸易“高壁垒”,区域化趋势促使各国强化本土服务市场保护,削弱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
四是中美经贸博弈将会冲击双边服务贸易合作。在国际形势变乱交织的背景下,美国通过强化高科技打压、征收高额关税等措施,企图谋求增强对华竞争优势,促进所谓对外贸易进出口平衡。但这不仅不会根本改变美国货物贸易逆差的地位,反而会抑制中美服务贸易合作空间,不利于美国扩大对华服务出口。其一,美方不断对华实施技术封锁,尤其在芯片、量子信息等高科技领域对华打压封锁,构筑“高墙小院”,构建半导体“遏制联盟”对华实施全面围堵,将阻碍中美双方在技术贸易等领域的合作。其二,特朗普2.0政府对华关税政策和对中国制造船舶征收高额费用等措施也会冲击双方在加工维修、运输、保险等与货物贸易紧密相关领域的服务贸易合作。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的机遇
一是我国持续推进高水平开放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强大动能。在协议开放方面,持续加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对接,参与制定世界贸易组织(WTO)《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国—新加坡关于进一步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等,进一步提升了区域和双边服务贸易开放水平。上述服务业开放举措的落地实施,将逐步为服务贸易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在自主开放方面,依托自贸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等国家自主改革开放平台,深入破除服务贸易发展壁垒,加速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自主开放,在全国形成跨境服务贸易领域梯度开放体系。针对法国、德国、瑞士等国家实行单方面免签或全面互免签证政策,对来华游客在出行、支付等方面实行便利化政策。我国已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进行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开展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试点。
二是我国服务产业基础不断巩固为服务贸易提供强大支撑。近年来,我国服务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进一步夯实了服务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56.7%,较2023年高0.4个百分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服务业逐步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领域转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较快,2024年其增加值分别增长10.9%与5.6%,推动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据商务部统计,2025年1-5月,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12492.7亿元,同比增长5.0%。伴随数字经济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传统服务业效率得到提升,并催生出跨境电商、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新兴业态,这将为服务贸易发展注入新的增长动能。
三是数智化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模式不断创新。近年来,随着我国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模型等数智化技术的应用推广,技术支撑的新产品、新场景和新模式极大地激发并扩大了服务消费新潜能,不断推动服务贸易业态和模式创新。其一,“人工智能(AI)+”助力服务业数智化转型。以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发展,呈现出技术创新快、应用渗透强、国际竞争激烈等特点,正在从语音、文字、视觉等单模态智能向多种模态融合发展,快速迈入规模应用的新阶段,已经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渗透到各行各业,AI智能体、AI数智人和AI机器人等技术在服务业得以应用,不仅体现在应用范围的扩大,更在于其创新性发展,重构服务业千行百业,为行业带来新的价值。其二,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服务供给端数字化创新和需求端数字化消费,不仅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还催生大量基于数字平台的新型服务贸易模式。2024年,中国云计算市场规模达8288亿元,同比增长34.4%,高于同期全球20.3%的增速,保持较高活力。
四是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服务贸易合作面临全新机遇。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服务贸易合作的机制化,签署了《中国—中东欧国家服务贸易合作倡议》《金砖国家服务贸易合作路线图》等协定,这有利于我国与相关国家深入开展服务贸易合作。据商务部统计,2025年上半年,我国承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合计1667.8亿元,同比增长16.3%,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服务外包合作明显加快,高于同期我国服务进出口增长速度。“全球南方”力量逐步壮大,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持续提升,为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服务贸易合作创造了条件。据WTO报告,“南南贸易”已从1995年的8%升至2024年的25%左右,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30%。展望未来,随着南方国家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提升,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数字平台服务、文化旅游、运输物流、建筑、金融、专业服务、服务外包等领域拥有巨大合作空间。
三、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二十大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分两步走”总的战略安排,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任务安排,未来5~10年是我国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时期。贸易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标志,服务贸易是贸易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要站在我国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以及贸易强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全局,系统谋划新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原则思路。
(一)战略定位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应服务国家战略,要立足全球视野,在推进高水平开放、建设贸易强国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框架下谋划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定位。
首先,服务贸易应成为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主要阵地。改革开放以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对外开放以制造业为主,推动了货物贸易竞争力持续提升,使我国迅速实现从货物贸易小国到货物贸易大国的转变。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制造业开放达到较高水平,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已全面清零,限制措施主要集中在服务业。下一步,我国对外开放的重点和难点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与制造业和货物贸易开放不同,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开放的主要任务是打破准入不准营的“玻璃门”“弹簧门”障碍,这不仅涉及市场准入等边境措施,还更多涉及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等边境后措施,也涉及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这恰恰是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点和难点。因此,未来我国要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服务贸易应成为主阵地。
其次,服务贸易应成为建设贸易强国的关键支柱。随着经济服务化和服务产业国际化深入发展,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从国际经贸发展历程看,当今世界主要贸易强国无一例外都是服务贸易强国。美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规模居世界第一,持续保持高额服务贸易顺差,在金融、文化、技术等领域建立了强大的竞争实力。德国和日本制造业占比在发达国家中相对较高,但其背后是强大的现代服务业支持,两国服务业占GDP比重约70%,金融、研发设计、会展、航运、营销与品牌管理、大型设备的嵌入式软件和信息系统等生产性服务业及相应的生产性服务贸易对提升其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贸易大国地位巩固发展,已连续8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相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实现较快增长,2024年我国服务贸易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对贸易增量的贡献提升到30%以上。尽管如此,我国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仅为14.6%,发展空间很大。在建设贸易强国的新征程上,服务贸易是主要短板,发展服务贸易,提升服务贸易地位,是实现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必然抉择。
最后,服务贸易应成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服务贸易尤其是现代服务贸易,对于促进高素质人员就业、国际人员交流交往,以及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发展服务贸易,尤其是文化、旅行、医疗、健康、教育等生活性服务贸易,就是通过开放合作,引进国际高品质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时,社会主义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这需要制造业的高端化现代化,也需要服务业的高端化现代化。服务贸易可以赋能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尤其是高科技服务贸易可以形成对新质生产力的支撑作用。例如,通过服务贸易开展国际技术和研发合作,促进国内科技创新;通过提升金融、咨询、研发设计、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可以增强专业机构的国际化服务能力,赋能制造业附加值和竞争力的提升,用中国服务补齐中国制造短板。
(二)发展目标
新时期服务贸易发展战略的总目标是,服务贸易硬实力与软实力双强,服务贸易规模大、结构优、主体强、国际分工地位和开放水平高,在制定服务贸易国际规则中具备较强话语权和主导权,成为具有强大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服务贸易强国。
到2030年,服务贸易大国地位持续稳固。2025—2030年,我国服务贸易以高于货物贸易和全球服务贸易平均增速水平持续增长,继续位居世界第二大国地位,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和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持续提高,在贸易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比重进一步提升,国内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国际市场进一步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我国服务贸易中的份额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参与服务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的能力明显提升。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深化推进,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到2035年,服务贸易强国地位初步实现。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开放,发展的制度环境更加完善,内生动力更加强劲,国内国际布局更加优化,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比重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位居全球前列,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明显增强,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显著提升,中国服务的国家品牌形象初步确立。
到本世纪中叶前,服务贸易强国地位巩固增强。我国服务贸易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全球领先,服务贸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卓有成效,服务贸易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居于领先地位。
(三)发展导向
在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指引下,结合当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和主要矛盾,未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要在促进发展中完善服务贸易政策体系。与货物贸易具有完善的促进政策不同,由于服务贸易的无形性,具有监管难、统计难等问题,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战略、体制机制、促进政策还很不完善。未来,既要借鉴发达国家发展服务贸易的经验做法,也要吸收借鉴我国促进货物贸易发展的做法,系统谋划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导向和政策框架,要确立千方百计扩大服务出口的战略导向,着力破除制约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解决服务贸易领域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出口退税、金融保险、人才引进、企业招引、统计监测等方面的堵点卡点难点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实现服务贸易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二,要在扩大合作中提升服务贸易开放水平。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服务贸易的高水平开放。服务贸易高水平开放不仅包括放宽市场准入等要素流动型开放、以边境后规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型开放,还包括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着力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统筹利用全球资源要素,持续增强服务贸易发展动力和活力。要自主开放、单边开放与协定开放相结合,促进多边、区域、双边等各层次全方位合作,要广泛加强在WTO、G20、APEC等国际组织框架下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加快推进加入CPTPP、DEPA等谈判,更要在区域国别层面广泛建立全球服务贸易与投资合作网络,努力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服务贸易开放能力。
第三,要在推动创新中培育服务贸易新增长点。创新是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尤其是近年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崛起,极大催生了新的服务交付方式和新型服务贸易领域。人工智能与服务外包结合催生智能客服,推理大模型和智能驾驶技术催生出数据标注等跨境数据贸易新业态。为此,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应服务贸易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进服务贸易体制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要着力增强传统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专业服务贸易国际化水平,促进服务贸易特色优势领域突破发展,加快培育服务贸易新增长点。
第四,要在协同融合中汇聚服务贸易发展合力。从国际发展经验看,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与货物贸易、服务产业、服务业双向投资、科技创新能力、人才支持水平等紧密相关。服务贸易不可能一枝独秀,必须与相关领域实现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协同发展。要有效发挥我国货物贸易优势,充分释放与货物贸易相关的运输、保险、维护维修等服务贸易发展潜力。通过中国制造业和跨境电商出海,带动物流、金融、营销、云服务、专业服务等相关服务跟随出海。要强调商务部门与产业、投资、科技、人才等部门协同联动,形成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合力。
四、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实践路径与政策建议
(一)扩大服务贸易高水平开放
“十四五”时期,我国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2024年发布了全国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加之实施多年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标志着我国服务贸易四种模式全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开放水平仍有差距,服务贸易仍是我国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中的短板。未来,要以服务贸易为重点,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我国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以服务贸易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扩大服务领域市场准入。依托自贸试验区、自贸港和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通过“负面清单+正面试点”开放机制稳步放宽重点服务领域外资准入门槛。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持续扩大服务领域外资市场准入,加大服务业利用外资力度,带动商业存在模式服务贸易发展。适时缩减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条目,清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措施,不断优化服务贸易营商环境。
二是推进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加大服务贸易边境后开放力度,按照高水平开放要求,进一步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跨境数据流动、数字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优化监管政策,构建具有透明性、可预期性和国际兼容性的制度体系。积极落实WTO《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增强服务业国内规制透明度。进一步主动对接CPTPP、DEPA等协定,提升我国在全球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二)打造服务贸易发展促进平台
服务贸易促进平台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支撑。过去一段时间,我国先后设立28个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37个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在文化、中医药、数字服务、人力资源、地理信息、知识产权和语言服务等7个领域设立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上百个。要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发挥好国家级平台作用,并重点打造新的发展平台和载体。
一是加快推动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在28个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成效的基础上,支持具备条件、服务业基础扎实的地区围绕其重点领域和特色优势,创建一批国家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努力构建区域差异化发展格局。加大示范区内服贸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探索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新路径。
二是加快打造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依托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所在城市以及数字贸易发达地区,围绕数字订购和数字交付两个方向,突出软件和信息服务、数据贸易、数字文化、人工智能、数字电商等数字服务核心领域,建设一批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三是要大幅提升“服贸会”的品牌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完善高质量、专业化办会机制,积极吸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与“全球南方”国家深度参与,增强服贸会全球服务资源配置功能。延伸服贸会价值生态链,打造中国服务品牌。依托服贸会建立服务品牌资源库,为首发首秀首展企业定制统一标识,通过线上线下常态化推介强化“找中国服务就找服贸会”的品牌认知。注重服务贸易与服务消费、服务业开放试点、服务投资等平台融合发展,打造服贸会超级链接平台。
(三)加快培育服务贸易新增长点
随着我国开放水平和国内产业技术基础进一步提升,我国服务贸易领域有较大增长潜力,一些行业国际竞争优势持续积累,对外辐射和延伸能力增强,有利于形成新的服务贸易增长极。
在入境旅游领域,我国入境游长期滞后于出境游,旅游服务贸易逆差大。2024年我国旅行服务出口仅370亿美元,而旅行服务进口2510亿美元。中国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和举世瞩目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对海外游客有很大吸引力,近年来,“游在中国”“购在中国”火爆出圈。未来,要顺势引导,打造中国旅游服务品牌,促进入境旅游消费。如果旅游服务出口能达到旅行服务进口规模的一半,就有近千亿美元的增长空间。未来,要以建设全球旅游目的地和国际购物中心为目标,形成提升我国入境旅游消费国际竞争力的“政策组合拳”,在签证便利、支付便捷、离境退税、语言翻译和文化体验等方面持续优化服务体系。
在数字文化领域,中国游戏、中国动漫、中国网文、中国短视频、中国电影电视剧等文化品牌出海已经形成良好势头。根据《2024年中国游戏出海研究报告》,2024年中国自主研发游戏海外实际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39%至185.57亿美元,若这一增长态势能够延续,未来四年仅游戏领域就有上百亿美元级别的增长空间。未来,要依托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和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支持游戏、动漫、音乐、影视等数字文化内容出海,为企业出海提供版权登记、海外发行、内容合规审核等全流程支持,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鼓励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元素在数字产品中的融合与表达,支持高质量动漫游戏等文化IP的品牌化运营和衍生产品开发,不断提升文化服务出口竞争力。
在数据服务领域,与人工智能、智能驾驶等相关的全球数据服务市场规模增长迅猛,跨境数据处理与加工服务贸易未来有较大增长空间。展望未来,要支持北京、上海、深圳等数据交易所发展国际数据交易业务,提升场内数据贸易规模。要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数据园区平台,支持有条件的数据产业园发展“两头在外”“来数加工”的跨境数据加工、处理与贸易业务,打造数据服务国际品牌。
(四)提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水平
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必须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系统推进融合创新、协同创新和业态创新。
在融合创新方面,推动服务贸易与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释放更多创新活力。要促进制造业和农业服务化、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智慧农业和金融保险、物流运输、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在增强服务业对全产业链的价值创造能力的同时,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撑能力,以制造业和农业“走出去”带动中国服务输出,以服务输出更好赋能中国制造和中国农业“走出去”。
在协同创新方面,服务贸易与服务产业、服务业投资和服务消费有内在联系,必须协同发力,促进良性互促。一方面,要以服务业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带动服务贸易发展。通过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服务贸易市场主体竞争力。通过对外投资,输出中国服务技术、标准和品牌,扩大中国服务出口。另一方面,要以服务消费带动服务产业,以服务产业支撑服务贸易发展。通过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培育新型消费场景,如智慧医疗、数字文娱、在线教育等领域,形成稳定的内需拉动力,不仅可以吸引境外游客来华消费,还可为中国服务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产业支撑。
在业态创新方面,要持续推动技术贸易、绿色贸易、人工智能、数据服务、“保税+”等新兴业态创新发展,探索建立跨境服务交付新机制。例如,在“保税+”领域,创新海关监管措施,打造“保税+服务贸易”新增长点。扩大保税维修产品目录范围,鼓励边境地区综合保税区发展与毗邻国家的保税+维护维修业务。加快探索区内区外研发合作新模式,搭建以区内企业为主体、区外企业广泛参与的生态体系等。
(五)构建服务贸易全球合作网络
目前,美国、欧盟等国家在我国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分布中占有重要地位。未来,要加强国际合作网络建设,不断优化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布局,在继续巩固发达国家市场的同时,加快开拓“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全国南方”国家市场。
一是健全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机制。通过推动制度性对接和服务互认安排,建立以平等互利为基础的服务贸易双边和区域合作框架。继续巩固对美服务贸易合作的同时,依托中欧经贸合作机制,加强与欧盟及成员国、英国等国家在研发设计、绿色低碳、技术贸易等知识密集型领域合作。推进落实《中国—新加坡关于进一步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利用中日韩自贸协定,推动与日本、韩国、新加坡在数字经济、医疗康养、文化创意等领域合作。
二是推进“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合作。以服务贸易合作赋能“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和范围。积极推进与共建国家签署新的服务贸易合作协议,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相互开放,在基础设施服务、信息技术、金融、医疗、文化教育、工程咨询等领域拓宽与共建国家的服务贸易合作。推进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类和服务类项目建设。
三是加快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平台载体。推动服务贸易发展较好地区进一步深化与重点国别地区在重点领域的务实合作,依托现有园区等平台载体,加快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支撑,不断扩大区域优势服务出口和优质服务进口。
(六)防范化解服务贸易发展风险
面对贸易保护主义升级趋势,要始终保持忧患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在扩大服务贸易合作、抢抓服务贸易发展机遇的同时,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着力防范化解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
一是积极主动应对外部贸易摩擦与政策不确定性风险。推动在WTO等多边框架下完善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建立健全涉外服务贸易法律援助与合规指引机制,增强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提升抗外部冲击能力。
二是利用政策工具降低外部风险对服务贸易企业的冲击。针对不同产业、区域与企业类型,制定差异化、精准化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例如提升出口退税优惠力度、增加金融信贷支持等。支持服贸基金下设风险补偿子基金,对受关税战冲击较大的外贸企业视情况提供风险缓释措施,增强服贸产业链生态链韧性。
三是主动构建服务贸易安全防控机制。高度重视技术安全与数据安全风险,构建跨部门、多层级的服务贸易安全审查机制,尤其在关键技术、敏感数据、核心算法、金融等领域建立风险预警制度,为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构筑坚实保障。
(来源:《国际贸易》2025年第9期 作者王雪坤,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